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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苏行审项质〔2024〕20号)
来源: 苏州市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4-05-10 09:52   访问量:

苏州言志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2024328日,我局通过EMS邮政邮寄的方式向你公司寄送《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截至202459日,寄往公司的《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被退回,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以公告方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苏州言志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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