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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日期: 2013-12-13 09:00   访问量:

2013年度,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公开,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1.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中心领导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为中心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 深化公开,完善机制。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中心政务信息及时填报到该系统上,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落实跟踪检查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无误。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心各窗口首问责任制、AB角岗位制、限时办结制,同时组织开展了“一次性书面告知”专项督查,制作“一次性告知书”样本,督促窗口熟练掌握部门审批业务,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和“补(退)办件书面答复”制度。三是针对窗口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网上咨询量越来越大、咨询投诉来源越来越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多次召开会议,对网上咨询、投诉答复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答复流程、办理时限等。

3. 调整事项,清理收费。《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市级法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件公布后,中心及时对所涉及的18个进驻部门,98项进驻事项全面梳理,并根据梳理结果对进驻中心事项进行相应的新增、取消与调整。同时,按照今年2月市财政局和物价局联合公布的《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心及时通知相关进驻部门窗口,全面清理收费项目,经认真核查,共有涉及6个进驻部门、10项收费的相关内容与《目录》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目前各相关窗口均已完成调整变更工作。

4. 系统升级,权力公开。2013年,中心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以完善行政审批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上线运行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而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行政效能,树立了良好形象。一是结合省、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最新要求,制定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平台建设方案。同时会同市发改委、法制办、政务公开办多次协商讨论权力库运行机制,并最终确定相关流程,做好了行政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二是完成智能导服系统二期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上线运行工作。为应对市民和企业对信息查询方式多样性、提供内容丰富性以及系统使用智能性的要求,中心建成了智能导服二期项目,同时,通过建立知识库和前端智能搜索引擎,使应用更加智能化、人性化,进一步提高了中心的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三是由中心负责搭建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涉及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水利工程招投标、交通工程招投标、土地交易6个板块的交易信息和服务内容集中到一个网站,统一对外发布交易信息,网站的运行对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规范、公正、公开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5. 加强培训,注重实效。一是精心组织实施中心内部人员培训,针对系统、网站新增功能业务、信息发布操作流程、信息系统安全操作要求等内容进行培训,使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熟悉信息发布的范围和内容,了解安全使用信息系统的常识,为做好网站管理、信息公开夯实了基础。二是中心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增强便民性。全年中心网站共受理领导信箱信件24件,网上咨询1189条,好评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全年累计在中心网站上公开和更新各种栏目信息222条,既宣传了中心各项工作,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也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中心的各项便民服务举措。

回顾2013年工作,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市府办的考核要求,仍有一些方面需要继续改进,不断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健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积极创新和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把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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