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要求,自2022年3月1日起启用新版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文书。
相关文书下载请见附件,也可至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企业设立办事指南”模块查询下载。
特此公告。
附件:1.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2版)附件1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2年版)
2.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2年版)附件2 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2年版)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