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含市政类)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整改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1〕6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行业企业资质不合格问题整改督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1〕1号)和《关于资质不合格建筑业企业处理意见的函》(苏建函建〔2021〕63号),经动态核查和限期整改,部分企业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条件。
2021年3月10日和2021年3月29日,我局通过邮政挂号信的方式分两批向拟撤回相应资质的企业寄送“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截至2021年6月10日,寄往江苏阿拉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的“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因不同原因退回,现将上述单位的“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以通告方式送达。
附件: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