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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0-05-20 16:50   访问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95日至115日,市委第巡察组对中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231日,巡察组向中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查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组反馈我局的关于党的建设、“放管服”改革推进、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机制等方面巡察整改的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即知即改、持续整改、从实整改和长效整改的整体部署,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本着总体领导、分工负责、层层推进、狠抓实效的原则,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落地见效。市行政审批局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整改各项日常工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缺乏系统性问题

坚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和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年度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集中组织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采取专题学、系统学、全面学方法,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进一步规范完善了《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并认真实施,做到学习经常化、菜单化,理论学习重点突出、知行合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用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学用结合,确保学有所知,学有所悟、学以致用。认真学习理解中央、省市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效率的相关要求,融入到窗口业务工作当中,提升服务办事水平。

二、关于对全市“放管服”改革的认识不到位,统筹谋划部署不足的问题

按照《苏州市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规划方案》,市行政审批局统筹协调各(县)、区平台建设系统对接,避免重复建设。按照市政府275号和189号文件要求,推动各市(县)、区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办理平台全面建成。基本形成基层面向法人和面向自然人相对分离、相互补充的服务平台架构。梳理发布了《苏州市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标准规范》,推进受办系统对接。起草我市《“互联网 +监管”系统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总体架构采取“1+10”分级建设,其中市本级由我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和市级重点部门先行建设相关系统。目前,市级监管数据中心基本建成,与10个区(市)、13个市级部门数据通路全面打通,各地均已制定本地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三、关于协调推进“放管服”相关改革工作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形势实际,通过电话、小型会议等方式积极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起草印发《2020年苏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建立“放管服”工作月报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发布苏州政务服务简报(“放管服”专刊)。深化项目审批“一窗受理”改革,对窗口人员工作进行调整、整合,做到一人全流程、多系统切换,推进“一窗受理”。2月13日召开视频会议,推进实施了评审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方案。3月2日,形成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并实施。网上召集水电气信各部门研究将报装业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办理。2019年11月18日,发了《关于印发<苏州市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苏州市通办事项清单><长三角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9年12月将《苏州市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苏州市通办事项清单》发布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上对外公布。

四、关于审批服务流程优化不足,提速增效不够的问题

提升企业开办审批效能,召开开办企业责任部门负责人工作会议,确立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2个工作日的工作目标。建立督查机制,关注每月各部门以及各区(市)局新设企业登记情况和网上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情况并及时通报,探索“一表采集、一窗受理,后台流转,限时反馈”新型工作机制,推行政务中心窗口线下“一窗式”、线上“全链通”集成办理模式。优化登记申报,简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和内容,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自2020年1月起由申请人自主查询并自由选择规范条目申请登记。以“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减少30%以上”为目标,制定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资料精简工作方案》。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整理事项资料清单,为下一步实现事项资料清单的精简打好基础。实行投资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一窗受理”,1月19日,召开全市审批局条线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会,明确了区县系统今年建设的工作进度和考核要求。5G通信基站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起草实施了5G基站审批各部门职责方案。对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铁通等运营商的5G基站18个机房、5个铁塔的项目批量审批、会办审批、承诺审批,属于全国首创。在2月底发函,以市工改办名义发函省住建厅申请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同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以达到数据实时共享。预计6月底,按计划完成既定举措目标。

五、关于窗口服务工作存在的一些不到位问题

2020年1月2日召开全市培训会议,督促指导市级部门和区()按照“四级四同”标准,确保办事指南清晰,流程图可查,办件需要材料样本齐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纳入窗口双月度考核设置咨询导服志愿者服务主动引导企业办事群众取号、办理事项。咨询电话号码在政务服务网上对外公布,设置专人专线进行接听,对咨询量大的窗口,增设电话线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见面智能导服系统”正式上线,让各个文化层次的办事群众,都可以通过电话、网站、微信等渠道,很容易地了解政务服务信息,掌握政务服务政策、享受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开展业务处室对前台咨询导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工作完善了前台咨询导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及疑难咨询问题的应对流程

六、关于改革创新中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根据年度“放管服”改革的主要任务,建设网上涉审中介超市平台,对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协调各部门维护管理并出台中介机构评价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一站办结”,实现开办企业“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工作日内完成”;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积极应对疫情优化政务服务支持企业开工复工若干举措》;健全基层政务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市、区(市)“1+10”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线上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联动、覆盖城乡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在全市范围内梳理“一件事”清单、“一件事”办理环节,积极推进多个部门相关事项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和整合,全力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

七、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融合度不高的问题

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总要求和局党组提出打造“苏式”政务服务工作目标,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原则,探索融合党建新机制,推出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融合的新路径、新经验,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和重点改革任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深度融合。2020年成立由机关纪委牵头,办公室、督查处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试行从机关党的建设层面,推进对政务服务系统全局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导,6月份前督查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年底前督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逐步形成配套的制度机制。

八、关于廉政警示教育不深入,没有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基层调研”专项行动和体验窗口办事服务活动,形成相关调研报告和清单,制定了领导班子和机关各处室对口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做到在基层调研更具针对性、更能收集了解基层情况、解决基层难题。进一步对会议和文件印发进行清理,加强了文件流转的管理,印发通知,要求各处室、各单位精简会议次数和文件发放,更多地采用实地上门指导、电话以及新媒体平台等方式传达有关要求,沟通有关工作。制定督查方案,加大督查力度,并引入第三方测评等方式,了解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九、关于业务培训指导不到位、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制定开展全市“放管服”培训计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总体情况进行安排。制定实施了《窗口全体人员开展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方面的系统培训方案》,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岗位轮岗,后台与前台轮岗。出台了《苏州市优化政务服务行动计划》(苏行审〔2019〕133号),细化四个方面20项重点举措,“挂图作战”,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责任处室和市(县)、区行政审批局,并由市(县)、区行政审批局菜单式认领试点工作项目,倒排进度,责任细化到人。到2020年6月底,努力有关任务全部完成,全力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十、关于进驻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够,存在“前店后厂”现象的问题

出《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受理”的通知》,指导相关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确定事项进驻原则,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情况,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受理”工作,力争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市本级应进事项的进驻并进行评估并对不到位的情况督促、整改到位。3月19日,召开进驻部门的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按照“一事一地”的原则,除现场踏勘和集体讨论外,进驻服务大厅窗口事项的受理、审核、决定、制证、送达等环节集中在政务服务大厅实施,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巡察整改的总体要求和企业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将继续围绕巩固优化巡察整改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常抓不懈,毫不放松,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把握巡察整改工作在全局改革创新发展中的突出作用和重要地位切实做到立足现有的整改成效基础上,做到持续整改、长期整改,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持续不断地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科学规范推进、创优良性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69820100;电子邮箱:xzfwzx111@163.com 。

                      中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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