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推进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苏州市委编办苏编办复〔2019〕51号、苏编办通〔2019〕146号文件精神决定将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放至姑苏区住建委实施,自2020年3月11日起正式施行。具体下放事项如下: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编码:0100166001;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事项编码:0100166002;3.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事项编码:0100166003。
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窗口于3月10日17:00后不再受理上述三项审批事项及其相关事宜。3月11日起,需要办理上述三个事项审批的商家市民等,请携带相应资料至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地址:解放东路117号)。
特此公告。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