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
转发: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3-09 09:00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推进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苏州市委编办苏编办复〔2019〕51号、苏编办通〔2019〕146号文件精神决定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放至姑苏区住建委实施,自2020年3月11日起正式施行。具体下放事项如下: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编码:0100166001;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事项编码:0100166002;3.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事项编码:0100166003。

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窗口于3月10日17:00后不再受理上述三项审批事项及其相关事宜3月11日起,需要办理上述三个事项审批的商家市民等,携带相应资料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地址:解放东路117号)。

特此公告。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32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