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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1-10-25 10:37   访问量:

    2002年9月12日,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运行,为苏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40个部门的596个审批及服务事项在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

    2015年1月5日,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持续按照“依法服务、高效服务、特色服务”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之窗、百姓之家”机关服务品牌建设,完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民生服务热线三大平台,切实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全力为苏州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供相匹配的政务服务。

    2017年7月13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把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审批职能、审批事项整合到一个部门,通过内部的流程优化再造,全力打造“一窗式”服务。根据方案,首批有13个部门涉及50余个审批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统一行使,按照市场准入、项目建设、社会事务等类别进行审批,给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服务。截至目前,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共进驻34个部门529个事项、细分为839项业务,窗口工作人员230名。

    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我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对接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项系统要求、体系衔接标准规范。

    (二)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和市级部门划入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服务、管理职能,负责办理市级部门划入的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将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三)负责规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对行政审批行为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牵头协调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上级委托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对市各部门、单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五)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研究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规范性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清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编制和更新进场交易目录;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指导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工作的业务指导,对苏州市级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运行进行监督、评价;领导、管理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做好承办单位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对服务提供部门的服务质量、服务效果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对县(市、区)“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价;协调指导全市“12345”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七)负责对进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八)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县(市)区政务服务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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