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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十届“双十佳”主题活动考评办法》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18-03-05 09:00   访问量:

各进驻窗口:

现将第十届“双十佳”主题活动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7年12月21日

 

第十届“双十佳”主题活动考评办法

 

为全面展示今年以来各进驻窗口开展“双十佳”主题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作风效能建设新常态,根据《关于开展“爱我中华讲文明爱我苏州优服务”主题宣教暨第十届争创“双十佳”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 申报对象

1.“十佳优秀窗口”:在2017年双月度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窗口”称号(或者为2016年度标兵窗口),工作人员为2人或2人以上的窗口。

2.十佳服务明星”:在2017年4月1日前正式进驻窗口(以发函日期为准)且连续工作至年底,参加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办)日常考核的工作人员,2017年度所在窗口获评过双月度考核“优秀窗口”(或者为2016年度标兵窗口)或本人获评过 “优秀个人”

二、组织领导

由市行政审批局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和各大组长组成争创“双十佳”活动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对考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确保考评工作公正有序。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相关工作。

三、考评方式

1.“十佳优秀窗口”考评方法:考评采取日常考核和第三方测评相结合。考评成绩由2017年度双月度考核情况和第三方测评情况组成,其中,双月度考核情况占50%,第三方测评情况占50%,原民主评议部分纳入第三方测评方案中,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考评小组根据考评成绩研究确定“十佳优秀窗口”和“先进窗口”名单,其中名列考评前3名的为标兵窗口。

2.“十佳服务明星”考评方法:采取窗口推荐和市审批局推荐相结合,并把第三方测评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量化参考依据,考评小组根据民主评议、第三方测评相关情况并结合申报人的工作实绩研究确定“十佳服务明星”和“先进个人”名单。

四、考评步骤

1.推荐申报阶段(2017年1221日至2017年1229日)。各窗口(个人)对照评比标准认真填写十佳优秀窗口(十佳服务明星)申报表,申报材料于20161228日下班前交市审批局办公室。

2.民主评议和初审阶段2018年12日至2018年112)。申报材料统一在市审批局网上公示。适时组织实施民主评议,由市审批局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各窗口负责人进行投票。

3.审定和公示阶段(2018年115日至2018年123日)。争创“双十佳”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自我申报、日常考核、第三方测评(含民主评议)等情况,确定“十佳优秀窗口”、“十佳服务明星”和“先进窗口”、“先进个人”名单并上网公示。

4.通报表彰阶段。适时召开“双十佳”表彰大会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各进驻部门通报考评结果。

五、具体要求

1.各窗口负责人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所在窗口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

2.各窗口(个人)要认真做好材料申报工作。申报窗口填写《“十佳优秀窗口申报表》(附件1),申报个人填写《“十佳服务明星申报表》(附件2),材料要求内容真实,评价客观,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1200字左右。相关材料电子文档通过OA网发送至办公室金艳菊,纸质表格一并盖章签字后交至审批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98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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