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窗口动态
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做好三项非税收入征收
来源: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1-02-15 14:12   访问量:

根据上级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等三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三项非税收入职责划转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作为具体承办部门的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遵循“便民、高效”原则,迅速行动,做好三项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一是做好业务学习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学习三项非税收入相关政策,熟练掌握划转内容和相关业务操作。二是积极参加系统测试。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利用周末时间,积极做好联动系统测试工作,并开展全流程申报缴费模拟操作,有效保障划转后的平稳征收。三是做好人员设备的有效配置。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从实际工作出发,及时做好相关系统调试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同时根据业务需求特点,做好窗口人员的合理配置,有效保证了三项非税收入的无缝衔接、无感划转。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