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区党政办印发关于苏州高新区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优化政务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今年以来,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设立、逐步推进、优化完善”的原则,结合高新区实际开展“示范型”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11月份,联合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人社局组成了联合验收组,结合硬件建设、软件建设、组织建设三个方面的11项要求,对全区申报的“示范型”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验收。经检查,合计有28家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达到“示范型”便民服务中心标准,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的20家建设任务,高新区在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截至目前,苏州高新区共建有45家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区域全覆盖,其中41家为“示范型”便民服务中心,4家为“达标型”便民服务中心。创建“示范型”便民服务中心,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基层便民服务平台的功能,发挥其便民惠民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群众“就近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并有助于实现“全科社工”服务和政务服务事项“区域通办”,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对推进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的构建具有重大意义。